委任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成員

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30分 委任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成員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下列人士為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主席 ——— 謝偉銓 副主席 ———— 王國興 第I類人士(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的個人) ————————————————————— 譚國榮 黃輝成 吳光銘 郭岳忠 甄韋喬 第II類人士(不屬第I類人士的個人,並因具備物業管理、一般行政或消費者事務方面的經驗,而獲行政長官認為具備物業管理服務的知識) ————————————————————— 黃栢欣 吳韻宜 許智文教授 陳繼宇博士 第III類人士(不屬第I類或第II類人士的個人,而獲行政長官認為適合獲委任為監管局成員) ————————————————————— 陳恒鑌 易志明 葉興國 譚領律 鄭麗琼 梁文廣 伍翠瑤 房屋署署長或其代表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或其代表 監管局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成立的法人團體,其主要職能是透過發牌照予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規管及管制在香港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推動物業管理業專業行事持正,並提高該專業的能力及專業性;及維持和提升物業管理業專業的地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