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推出「预约领牌计划」 促使符合法例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于过渡期完结前获发有效牌照
2022年8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推出「预约领牌计划」,让物业管理(物管)公司可预约由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合适时段提交牌照申请,以促使符合法例规定的物管公司于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完结(即2023年7月31日)前获发有效牌照,无缝继续提供物管服务。监管局亦于同日向全港尚未开展牌照申请程序的物管公司发信呼吁参与「预约领牌计划」。 在「预约领牌计划」下,每天可提供的预约名额会设有上限,监管局会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尽力按物管公司的意愿作出安排。物管公司可透过监管局「物管公司牌照申领专线」(3696 1157)作出预约,监管局员工亦会主动接触有联络数据的物管公司安排预约。 假如物管公司不参与预约计划而选择于发牌制度过渡期完结前两个月(2023年6至7月)才递交申请,有关发牌工作可能会有延误,监管局未能保证必可于2023年7月31日前发出牌照,因此相关物管公司可能会在过渡期完结时尚未领取牌照而需面对未能于过渡期后无间断提供物管服务的风险。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由收妥所须申请文件数据起计,监管局一般可于25个工作天内完成处理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请及审批程序。然而,若物管公司的规模较大,管理的物业数目较多,申领牌照的审批程序相对会较复杂,故需要较长时间以进行相关的核实工作。另外,假如有大量物管公司选择于临近过渡期完结时短时间内作出牌照申请,则可能会引致监管局应接不暇,影响处理牌照申请工作所需的时间,以致于过渡期完结前未能完成处理相关申请。监管局因此强烈呼吁尚未领牌的物管公司从速致电监管局「物管公司牌照申领专线」,预约开展申领物管公司牌照的程序。」 物管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并设有三年过渡期。由2023年8月1日起,所有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获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都必须按法例规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继续提供物管服务。如届时尚未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务将受影响,并会干犯法例。 自物管业发牌制度实施至今,监管局已接获近300间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请,当中110多间已成功获发牌照。另外,监管局亦已发出超过8,000个物业管理人牌照。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发出物管公司牌照突破100
2022年8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自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实施至今,已接获近300间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请,其中超过100间已成功获发牌照。另外,监管局亦已发出超过8,000个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牌照占65%,而临时物管人牌照占35%。 监管局会于今年8月31日第二届「国际物业管理及采购博览」(博览会)中举办监管局「物管先锋」嘉许典礼,向全港首批获发牌照的物管公司颁发「物管先锋」嘉许状,以表扬其积极支持物管业发牌制度,推动香港物管行业朝专业化优质化发展。 为推动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至2023年7月31日)后物管公司需要按法例要求持有有效牌照,以继续无间断为公众提供物管服务,监管局继早前推出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声带,呼吁市民留意其物业所聘用的物管公司是否已经持牌,并会向全港1万多个业主组织发信,提醒各业主组织关注为其物业提供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按法例规定必须于2023年8月1日起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继续提供物管服务。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社会各界已逐渐认识及响应物管业发牌制度,现时不少业主组织于进行招标采购物管服务时,已加入投标者必须持有监管局发出的物管公司牌照作为先决或优先考虑聘用的条件;而不少机构组织亦以持有监管局发出牌照的物管公司和物管人作为考虑聘用或专业认证的依据。尚未申请牌照的物管公司及物管从业员,事不宜迟,请把握时间,马上就开展牌照申领程序,以免落后市场,落后同业。」 政府产业署近日已于其管理、营运及维修保养边境口岸的合约条款,加入条文确保承办商必须于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后持有监管局发出的物管公司牌照,而于口岸担任设施管理经理或主任的人员,亦须于过渡期后持有有效物管人牌照。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于2022年6月亦已成立资产及物业管理服务名册,并会根据名册邀请合适的物管公司参与市建局辖下物业资产(包括住宅、商场、公共休憩空间、历史建筑及其他类别物业)的管理服务招标,而申请被纳入有关名册内的物管公司必须持有监管局发出的物管公司牌照及聘用至少两名物管人(第1级)牌照持牌人。 此外,香港房屋协会亦已接纳持有物管人(第1级)牌照的物管从业员注册成为其「自愿楼宇评审计划」(名册2B)的评审员,可获楼宇业主根据上述计划聘任为楼宇进行评审工作。 2023年8月1日起,所有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获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都必须按法例规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继续提供物管服务。如届时尚未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务将受影响,并会干犯法例。
物业管理业《处理紧急事故》及《处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则 明天刊宪生效
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第5(1)条发出的《处理紧急事故》及《处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则明天(7月29日)会刊宪生效;而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亦已同时制订,以协助持牌物业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及专业地按操守守则内所列明的各项指引处理紧急事故及棚架工作。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就不同物管范畴为物管业界提供实务指引,监管局在制订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时会积极与不同持份者沟通咨询,确保守则指南全面到位,藉以提升香港物管业界的专业水平及地位,并推动物管业可持续发展、与时并进。」 监管局已就制订上述两份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咨询民政事务总署、消防处、警务处、劳工处、建造业议会等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意见,并适当地将有关意见反映于守则指南内,以作优化。 《处理紧急事故》 此操守守则就物管公司提供服务时遇上紧急或突发事故(例如台风、恶劣天气、水浸、爆水管、电力供应暂停、食水或冲厕水供应暂停、火警、气体泄漏、设施损毁、升降机故障、罪案、非法活动、公共卫生问题、疾病传播等)的应变处理提供实务指引。守则内容涵盖以下范畴: 设立机制处理紧急事故; 识辨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及进行风险评估; 制定处理紧急事故的程序及指引; 委任负责人处理紧急事故; 安排演习; 设立与有关支持部门的联络沟通渠道; 设立与客户的联络沟通渠道;及 备存纪录。 谢主席强调:「应对紧急突发事故是物管公司在提供物管服务时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工作。物管公司若能预先作好适当准备,未雨绸缪,一旦遇上紧急突发事故可实时启动有关机制,适当地尽快处理有关事故。除了可有效减低事件对业户甚至公众所造成的影响外,亦能保障相关物管公司工作的声誉。」 《处理棚架工作》 此操守守则向物管业界提供有关涉及棚架工作的实务指引。守则内容涵盖以下范畴: 物管公司自行进行棚架工作; 物管公司安排进行棚架工作; 物管公司处理个别单位自行进行的棚架工作; 监察棚架工作; 作出通报; 棚架工作完成后的跟进工作;及 备存记录。 谢主席表示:「因应社会大众对于物业进行棚架工作的安全性表示关注,加上香港社会正面对楼宇老化问题,物管公司及物管从业员不时需要处理涉及搭建棚架的高空工作,监管局因此制订有关守则指南,以加强物管业界对物业进行棚架工作时的安全认知,以减少意外发生。」 有关上述两份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可于监管局网页下载: https://www.pmsa.org.hk/s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 自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实施以来,连同上述两份操守守则,监管局已发出共13份操守守则及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为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提供实务指引和为物管服务制订一套客观合理的标准,以提升业界专业水平,向公众提供更优质的物管服务。上述两份守则以外的11份守则包括《一般操守守则》、《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代客户收取的款项》、《物业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结束须履行的责任》、《防止贪污事宜》、《牌照的订明条件》、《保障个人资料》、《处理代客户或安排客户支付款项》、《向客户提供订明数据及财务文件》及《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及防止围标》。 监管局往后会继续就其他物管范畴陆续发出不同的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供业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于: 吊船高空工作; 处理外判物业管理服务; 防止贪污事宜—财务管理和员工聘用及管理; 物管公司须制定于物业派发宣传刊物的机制;以及 处理委任代表的文书(如配合《建筑物管理条例》的修订)等。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欢迎<br/>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及副局长到访
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0分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及副局长梁宏正和民政事务总署代表今日到访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办事处,了解监管局的工作包括落实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及执行「物业管理业界(环境卫生和保安人员)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的最新进展,并为「物管支援计划」的专责工作小组员工打气,感谢他们在过去数月辛勤努力审批发放资助,让前线物管员工得以受惠。 麦局长及梁副局长并听取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及行政总裁萧如彬就监管局工作作出汇报。 谢主席表示:「本人及监管局成员衷心感谢麦局长及梁副局长上任不久随即就到访监管局办事处了解监管局工作,充分反映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对本港物管业提升专业水平、持续向前发展的重视和支持。监管局期望在未来继续与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和民政事务总署紧密合作,携手推动本港物管业朝优质化专业化发展。」 监管局自物管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实施至今,已发出逾8,000个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至于「物管支援计划」已于6月30日截止接受申请,监管局共接获逾18,000宗申请,为超过20万名前线物管员工申领津贴。监管局至今已批出逾15亿元津贴,惠及超过16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副局长梁宏正及民政事务总署代表与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及管理层团队会面,了解监管局的工作及营运情况。 麦局长及梁副局长到访为「物管支援计划」的专责工作小组员工打气。 (左起)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民政事务总署副署长王秀慧、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谢伟铨、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副局长梁宏正。
物业管理业《处理紧急事故》及《处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则 本月内刊宪生效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第5(1)条制订《处理紧急事故》及《处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则。两份操守守则会于本月内刊宪生效,而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亦已同时制订,让物业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及专业地按两份操守守则内所列明的各项指引行事。 《处理紧急事故》 此操守守则就物管公司提供服务时遇上紧急或突发事故(例如台风、恶劣天气、水浸、爆水管、电力供应暂停、食水或冲厕水供应暂停、火警、气体泄漏、设施损毁、升降机故障、罪案、非法活动、公共卫生问题、疾病传播问题等)的应变处理提供实务指引。守则内容涵盖以下范畴: 设立机制处理紧急事故; 识办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及进行风险评估; 制定处理紧急事故的程序及指引; 委任负责人负责处理紧急事故; 安排演习; 设立与有关支持部门的联络沟通渠道; 设立与客户的联络沟通渠道;及 备存纪录。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强调:「应对紧急突发事故是物管公司在提供物管服务时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物管公司若能预先作好适当准备,未雨绸缪,一旦遇上紧急突发事故可实时启动有关机制,适当地尽快处理有关事故。除了可有效减低事件对业户甚至公众所造成的影响外,亦能保障物管公司工作的声誉。」 《处理棚架工作》 此操守守则向物管业界提供有关涉及棚架工作的实务指引。守则内容涵盖以下范畴: 物管公司自行进行棚架工作; 物管公司安排进行棚架工作; 物管公司处理个别单位自行进行的棚架工作; 监察棚架工作; 作出通报; 棚架工作完成后的跟进工作;及 备存记录。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因应社会大众对于物业进行棚架工作的安全性表示关注,加上香港社会正面对楼宇老化问题,物管公司及物管从业员不时需要处理涉及搭建棚架的高空工作,监管局因此制订有关守则及指南,以加强物管业界对物业进行棚架工作时的安全认知,以减少意外发生。」 监管局已就制订此两份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咨询民政事务总署、消防处、警务处、劳工处、建造业议会等政府部门及机构的意见并适当地将有关意见反映于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内,以作优化。 有关上述两份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可于监管局网页下载: https://www.pmsa.org.hk/s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 自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正式实施以来,监管局已发出了共11份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则》、《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代客户收取的款项》、《物业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结束须履行的责任》、《防止贪污事宜》、《牌照的订明条件》、《保障个人资料》、《处理代客户或安排客户支付款项》、《向客户提供订明资料及财务文件》及《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及防止围标》。 监管局往后会继续就其他物管范畴陆续发出不同的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供业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于: 吊船高空工作; 防止贪污事宜—财务管理和员工聘用及管理; 处理外判物业管理服务; 物管公司须制定于物业派发宣传刊物的机制;以及 处理委任代表的文书等。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推出电视电台宣传短片/声带<br/>提醒市民留意其聘用的物管公司有否领牌
2022年7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以「迎接物管新一页 监管有道更专业」为主题推出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并于今天起在全港各电视及电台播放,提醒市民为其物业提供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必须于2023年8月1日起按法例持有有效牌照才可继续于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至2023年7月31日)后无间断提供物管服务。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尚余不足400天,监管局留意到已有业主组织于进行招标采购物管服务时,加入投标者必须持有由监管局发出的物管公司牌照作为先决或优先考虑聘用的条件,特别是服务期会跨越过渡期的物管合约,以确保过渡期后相关物管公司可按法例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务。上述情况反映社会各界已逐渐意识到物管业发牌制度的重要性,香港物管业朝专业化优质化迈向新里程。」 谢主席补充:「监管局借推出新一辑电视电台宣传短片及声带,呼吁市民留意其聘用的物管公司是否已经持牌,及提醒尚未持牌的物管公司尽早申领牌照,使相关领牌工作可有序分流进行,以避免于临近过渡期完结前短时间内要处理大量牌照申请而可能引致应接不暇,影响处理牌照申请的工作。」 新一辑电视宣传短片透过四个不同前线物管人员提供服务的场景,包括保安员协助坐轮椅的长者出行、停车场职员为业户指挥交通、幼童在会所安心使用清洁已消毒的玩乐设施,以及物管人员为预防台风作好各样准备,反映业户得以安居乐业,实在有赖物管人员在背后默默耕耘。电视宣传短片特别采用了鲜明色调以展示愉快和充满活力的正向态度,以全新视角展望物管服务迈向新里程。新一辑电视电台宣传短片/声带已上载至监管局网站(www.pmsa.org.hk/sc/information-centre/publicity/),欢迎市民大众浏览收听。 物管业发牌制度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至今,监管局已发出超过7600个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目前已有270多间物管公司递交牌照申请,当中88间已成功获发牌照。 业主组织及公众可透过以下途径查阅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的资料,包括公司名称/物管人姓名及牌照号码: 持牌人登记册(网上版)— 可浏览监管局网站 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或 持牌人登记册(原版)— 于监管局办事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8楼806-8室)办公时间内阅览。 2023年8月1日起,所有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都必须按法例规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继续提供物管服务。如届时尚未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务将受影响。
「物管支援计划」申请期于六月三十日截止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已接获近1万8千宗申请为超过19万名前线员工申领津贴 已批出近11亿元津贴惠及超过11万名物管员工 尚未提交申请者要把握最后机会作出申请 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政府在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设的「物业管理业界(环境卫生和保安人员)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申请期会于后天6月30日届满。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至今已接获近1万8千宗申请,为超过19万名前线物业管理(物管)员工申领津贴。另外,监管局已批出近11亿元津贴,惠及超过11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管支援计划』较早前推出了优化安排增加津贴名额并提供诱因鼓励物业管理(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及业主组织为直接或非直接聘用的前线物管员工(包括外判或物业内处所聘请的)申领津贴。不论全职、兼职或替工均合资格。我热切呼吁尚未提交申请的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或业主组织,以及相关承办商外判清洁保安公司,以至合资格物业处所的负责人把握最后机会,在6月30日前为在疫情下尽心尽力参与防疫抗疫工作的前线物管人员作出申请,以肯定他们对保障市民健康所作出的贡献。」 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或业主组织可透过网上申请系统(https://aspm.pmsa.org.hk/application/web-application)提交申请,或于「物管支援计划」专题网站(https://aspm.pmsa.org.hk/)下载注明「优化安排」的申请表格,填妥后邮寄或投递至监管局办事处。如申请包括物业内处所聘请的前线物管员工,申请时须提交可于「物管支援计划」专题网页下载由相关处所及其前线物管员工签署的申请确认书。申请确认书清楚厘清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或业主组织作为申请者及相关处所/前线员工之间的责任。 「物管支援计划」于4月29日推出优化安排。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或业主组织除了可为直接聘请的前线物管员工申请资助时,在合资格物业内每幢楼宇可获得100个津贴名额外,如其同时为就有关物业聘请的清洁或保安服务承办商/分判商雇用的前线物管员工或物业内个别处所聘请的前线物管员工作出申请,合资格物业内每幢楼宇可另外再获得100个津贴名额。此外,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及业主组织可就每名成功申请津贴的前线物管员工于受资助期内提供服务的月数,获发每月港币100元的行政费用,以鼓励代前线员工提出申请。 谢主席强调:「监管局已积极为部分申请津贴遇到困难的前线员工提供协助,作出调解,令相关员工可顺利申领津贴。」 「物管支援计划」旨在向在受资助期(2月至6月)内任何时间于私人住宅、综合用途(即商住两用)楼宇、工业及商业大厦内从事与环境卫生或保安有关工作的前线物管人员提供财政支援。 此外,为「三无大厦」提供清洁或保安服务的前线员工以个人名义申领津贴,申请期亦会于6月30日届满。 在2020年首轮「物管支援计划」下,监管局合共发放了接近港币11亿元的资助,惠及逾16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有关「物管支援计划」的详情可浏览相关专题网站(https://aspm.pmsa.org.hk),亦可致电3696 1156 / 3696 1166 或电邮至aspm@pmsa.org.hk 查询。
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会员集体提交临时物管人牌照申请</br>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发出近7,500个牌照
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0分 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总会)于今天到访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办事处,与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会面交流,而总会辖下26位会员并集体提交临时物业管理人(物管)(一级)牌照申请。 萧如彬表示:「监管局衷心感谢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辖下会员集体申领牌照,以实际行动支持物管业发牌制度。香港物管业的发展愈趋专业,带动物业界持份者如地产代理业等申请牌照,促使行业朝专业化及优质化发展。发牌制度下的三年过渡期(至2023年7月底)只剩下不足400天,为确保相关物管公司及从业员在过渡期完结前能成功申领牌照,于过渡期后能无间断地继续提供物管服务,监管局呼吁业界人士尽早作出牌照申请。」 在发牌制度下,物管从业员如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有相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可于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于临时牌照有效期内成功修毕为配合落实发牌制度而开设的「监管局指明课程」(「指明课程」),即可在未有相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将与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为上述申请临时牌照的会员举办「指明课程」。上述会员成功修毕「指明课程」后将可申领正式物业管理人牌照。 物管业发牌制度自2020年8月1日实施至今,监管局已发出近7,500个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牌照占64%,临时物管人牌照占36%。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须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按法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 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辖下26位会员集体提交临时物业管理人(一级)牌照申请。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及民政事务总署 </br>与工联会会面跟进「物管支援计划」转介个案
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联同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与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梁子颖及相关业界代表包括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主任丘耀诚、香港护卫及物业从业员总会主席麦亿昌、香港环保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理事刘月扁、香港公共事业工会联合会主席施生弟,以及服务业总工会权益干事温嘉贵等就「物业管理业界(环境卫生和保安人员)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的执行工作会面,并跟进工联会向监管局转介前线物业管理(物管)员工在申请津贴时遇到困难的个案。 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表示:「我们感谢工联会一直心系前线物管员工,关注『物管支援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管局自6月初与工联会代表会面并听取工联会的意见后,一直积极跟进工联会转介前线物管员工在申请津贴时遇到困难的个案,致力协调各方,加强合作,透过不同形式协助前线员工申领津贴。近九成合资格申领津贴的个案已成功获处理,而监管局正努力跟进其余的个案。」 萧如彬强调:「物管公司及业主组织经监管局作出协调后,绝大部分均同意为外判或物业内不同处所聘用的前线员工申请津贴。」 萧如彬再补充:「在今轮『物管支援计划』下,前线物管人员无论是在合资格物业或相关物业内个别处所提供清洁或保安服务、由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业主组织直接或非直接聘用、全职兼职或替工也好,都合资格申领津贴。我再次呼吁合资格物业的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及业主组织把握时间、把握机会,于6月30日截止申请日期前提交申请。」 监管局至今已接获超过1万8千宗申请,为逾18万7千名前线物管员工申领津贴,已超过2020年首轮「物管支援计划」约16万名员工受惠的数目。监管局至今已批出近10亿元津贴,惠及逾10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物管支援计划」于本年2月28日起开始接受申请并于4月29日推出优化安排,向于私人住宅、综合用途楼宇(即商住两用)、工业及商业大厦(包括商场)从事保安或与环境卫生有关工作的前线物管人员发放最多5个月、每月2000元的津贴。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及业主组织亦可就作出申请获发行政费用,以鼓励代前线员工提出申请。 监管局于6月初已与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梁子颖及相关业界代表包括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主任丘耀诚、香港护卫及物业从业员总会主席麦亿昌、香港环保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理事长林有贵,以及服务业总工会权益干事温嘉贵等就「物管支援计划」相关事宜会面交流。 在2020年首轮「物管支援计划」下,监管局合共发放了接近港币11亿元的资助,惠及逾16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有关「物管支援计划」的详情可浏览相关专题网站(https://aspm.pmsa.org.hk),亦可致电3696 1156 / 3696 1166 或电邮至aspm@pmsa.org.hk 查询。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及民政事务总署 </br>与工联会会面跟进「物管支援计划」转介个案
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联同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与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梁子颖及相关业界代表包括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主任丘耀诚、香港护卫及物业从业员总会主席麦亿昌、香港环保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理事刘月扁、香港公共事业工会联合会主席施生弟,以及服务业总工会权益干事温嘉贵等就「物业管理业界(环境卫生和保安人员)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的执行工作会面,并跟进工联会向监管局转介前线物业管理(物管)员工在申请津贴时遇到困难的个案。 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表示:「我们感谢工联会一直心系前线物管员工,关注『物管支援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管局自6月初与工联会代表会面并听取工联会的意见后,一直积极跟进工联会转介前线物管员工在申请津贴时遇到困难的个案,致力协调各方,加强合作,透过不同形式协助前线员工申领津贴。近九成合资格申领津贴的个案已成功获处理,而监管局正努力跟进其余的个案。」 萧如彬强调:「物管公司及业主组织经监管局作出协调后,绝大部分均同意为外判或物业内不同处所聘用的前线员工申请津贴。」 萧如彬再补充:「在今轮『物管支援计划』下,前线物管人员无论是在合资格物业或相关物业内个别处所提供清洁或保安服务、由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业主组织直接或非直接聘用、全职兼职或替工也好,都合资格申领津贴。我再次呼吁合资格物业的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及业主组织把握时间、把握机会,于6月30日截止申请日期前提交申请。」 监管局至今已接获超过1万8千宗申请,为逾18万7千名前线物管员工申领津贴,已超过2020年首轮「物管支援计划」约16万名员工受惠的数目。监管局至今已批出近10亿元津贴,惠及逾10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物管支援计划」于本年2月28日起开始接受申请并于4月29日推出优化安排,向于私人住宅、综合用途楼宇(即商住两用)、工业及商业大厦(包括商场)从事保安或与环境卫生有关工作的前线物管人员发放最多5个月、每月2000元的津贴。物管公司、公契经理人及业主组织亦可就作出申请获发行政费用,以鼓励代前线员工提出申请。 监管局于6月初已与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梁子颖及相关业界代表包括工联会权益委员会主任丘耀诚、香港护卫及物业从业员总会主席麦亿昌、香港环保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理事长林有贵,以及服务业总工会权益干事温嘉贵等就「物管支援计划」相关事宜会面交流。 在2020年首轮「物管支援计划」下,监管局合共发放了接近港币11亿元的资助,惠及逾16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有关「物管支援计划」的详情可浏览相关专题网站(https://aspm.pmsa.org.hk),亦可致电3696 1156 / 3696 1166 或电邮至aspm@pmsa.org.hk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