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明课程」内容
「指明课程」(第1级)*
课程大纲
「指明课程」采用以下四个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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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时数 36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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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时数 36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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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时数 24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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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时数 24 小时 |
学衔
证书
课程总面授时数
不少于120小时
修业期
5至9个月
学费上限
港币20,000元
班别人数
每班人数设定上限为60人
入学要求
承办院校会优先预留学额
予临时牌照持有人报读
教学语言
以中文为主,辅以英文; 专业名词及法例用词以中英对照
课程评核
- 学员于每个单元均须达到最少百分之 80 的听课出席率;
- 学员须完成院校于每个单元安排的所有评核活动,并于总评核活动中取得整体分数的百分之50, 或院校所规定的课程较高评核要求的百分比率(以较高者为准);及
- 评核活动包括笔试、个人作业、短篇写作、案例研究、小组专题研习等;在「笔试」的项目须佔总评核活动的百分之15至25的比例。
「指明课程」(第2级)*
课程大纲
「指明课程」採用以下四个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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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时数 20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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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时数 20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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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时数 30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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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时数 10 小时 |
学衔
证书
课程总面授时数
不少于80小时
修业期
3至9个月
学费上限
港币12,800元
班别人数
每班人数设定上限为60人
入学要求
承办院校会优先预留学额
予临时牌照持有人报读
教学语言
以中文为主,辅以英文; 专业名词及法例用词以中英对照
课程评核
- 学员于每个单元均须达到最少百分之 80 的听课出席率;
- 学员须完成院校于每个单元安排的所有评核活动,并于总评核活动中取得整体分数的百分之50, 或院校所规定的课程较高评核要求的百分比率(以较高者为准);及
- 评核活动包括笔试、个人作业、短篇写作、案例研究、小组专题研习等;在「笔试」的项目须佔总评核活动的百分之15至25的比例。
*请参考「指明课程」承办院校的官方网页以了解相关课程的详尽资料。
「指明课程」承办院校
(按英文字母排序)
从业员可根据各院校的学术背景、师资口碑、课程设计、上课地点和学费,才选择报读的院校,以配合物业管理从业员工作的灵活性。 「指明课程」会于有关发牌制度的附属法例实施后的六个月内推出,有关承办院校最新课程资讯,请见下表。
承办院校注1 (按英文字母顺序) | 承办院校联络资料 (查询电话及电邮) | 「指明课程」(第1级) | 「指明课程」(第2级) |
物业管理证书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注2 | 物业管理证书临时物业管理人(第2级)牌照注2 | ||
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 电话 | 浏览课程资料 | 浏览课程资料 |
香港都会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 | 电话 | 浏览课程资料 | 浏览课程资料 |
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 电话 电邮 | 浏览课程资料 | 浏览课程资料 |
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 电话 | 浏览课程资料 | 浏览课程资料 |
注1:四间承办院校现已成功将「指明课程」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 。
注2:「指明课程」在资历名册及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下的注册课程名称。详情可在相关网页的课程搜寻器内输入注册课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