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下已发出逾2,000个物管牌照

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正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公布,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自去年8月正式实施,至今已收到超过3,200宗牌照申请预约,其中超过3,000宗申请人已向监管局递交申请文件。截至昨日(2月9日),监管局共已发出超过2,000个物业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虽然发牌制度正式实施只有半年,监管局已发出超过2,000个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占54.1%,临时物管人牌照占45.9%。我在此呼籲业界人士及物管公司把握时间早日申领相关牌照,携手推动业界朝着优质化和专业化发展。」   发牌制度设有3年过渡期,让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物管从业员如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须於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於临时牌照届满前完成修读监管局的指明课程(指明课程),便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规定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监管局已委托了4间大专院校承办指明课程,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指明课程自去年10月开始陆续开课,第一期课程收生情况理想,而第二期课程亦已招生。至今4间院校已开办9班公开招生班别及10班企业包班(即由个别物管公司直接与院校接洽,为其辖下员工提供指明课程),学员人数共超过600人。   有关指明课程已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内,学员修毕课程後可申请持续进修基金资助课程费用。上述4间院校提供课程地点包括港岛区、九龙及新界,尽量方便学员选择地点上学。   谢主席补充:「为保證指明课程的教学质素,监管局会派员到有关院校进行视学,以确保院校提供的指明课程教学内容符合既定的课程大纲,并履行各项监管局要求的质素保證措施。」   有关申领牌照的信息 有关监管局指明课程的信息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电邮:enquiry@pmsa.org.hk 网页: https://www.pmsa.org.hk/sc/ licensing-regime/application/application-procedures/ 网页: https://www.pmsa.org.hk/sc/ professional-development/pmsa-specified-courses/   完

物业管理业《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操守守则》及 《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操守守则》今天刊宪

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刊宪公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第5(1) 条制订及发出的两份操守守则,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操守守则》(《操守守则》)及《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操守守则》(《操守守则》)。两份《操守守则》今天生效。 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操守守则》 为让物业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地处理物管服务的投诉,此《操守守则》提供了以下处理投诉的指引,包括: 投诉程序及制度; 委任负责人监察投诉的处理; 确认接获及记录投诉; 尽快处理投诉; 适时通知投诉人进度及结果,以及 妥善备存纪录及提供投诉资讯。 《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操守守则》 为提升物管服务的质素及优化物管公司的管理和运作,此《操守守则》提供了有关控制物管业务的指引,包括: 设立有效控制业务的机制; 建立管理团队架构; 制定工作指引; 提供足够人手; 提供足够资源; 提供合适培训; 有效监察; 定期评估; 适当跟进行动; 备存纪录,以及 监督分判商。 监管局制订《操守守则》的目的,一方面是提供实务指引,提升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专业水平,鼓励业界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物管服务;而另一方面是更有效及有依据地执行对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规管工作,为处理对物管公司及/或物管人的投诉订立适当标準。 监管局处理有关投诉持牌人的调查工作时,持牌人不会仅因违反《操守守则》的条文而招致任何法律责任,但在相关纪律聆讯中,《操守守则》可获接纳为證据,而有否违反相关《操守守则》的證明可作为裁断相关纪律聆讯中受争议事宜的依据。 此外,为帮助业界更有效依循《操守守则》,监管局亦同时发出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供业界作参考。《良好作业指南》载有依循相关《操守守则》的指引。持牌人如未能依循《良好作业指南》行事,并不会被视作违纪行为;但监管局鼓励持牌人尽可能依循《良好作业指南》内所建议的良好作业做法行事,以进一步提升持牌人的专业水平及优化提供物管服务的质素。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监管局今後会继续为物管业制订其他不同範畴的《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并鼓励物管公司及从业员依循及参考有关的守则指南行事,藉以提升物管公司及从业员的专业水平,为市民大众提供优质的物管服务。」 有关上述《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可於监管局网页下载: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监管局制订上述《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时,已谘询物管业界、业主组织、廉政公署及消费者委员会的意见,包括於2020年12月4日举行网上聚焦小组会议,听取13个业界团体共20多名代表意见。有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已适当於上述《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内反映。 监管局随後会就其他物管範畴陆续发出不同的《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供业界作指引,包括: 处理代客户收取的款项; 物管公司的委任结束後须履行的责任; 就业主/法团会议委任代表的文书的处理; 向客户提供订明资料及财务文件; 防止贪污事宜; 应付紧急事故; 保障个人资料; 於物业进行棚架相关工作的管理; 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以及 於物业派发宣传刊物的管理等。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管支援计划」 批逾11亿元资助

(香港 – 2020年12月31日)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由民政事务总署委托监管局执行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包括「第一阶段」(私人住宅及商住两用楼宇)、「第二阶段」(私人工商业楼宇)及「优化计划」(延长合资格楼宇资助期及放宽前线物管员工资助名额))的审批及发放资助工作已完成,批出资助超过港币11亿元。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设立了『物管支援计划』,总承担额为港币10亿元。监管局已完成审批所有申请,共批出超逾港币11亿元资助,超额完成相关工作。政府亦已向监管局提供额外拨款,让所有批出资助得以顺利发放,惠及近4万幢楼宇及逾16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谢主席补充:「监管局一直采取『宜松不宜紧』、『宜快不宜慢』及『宜简不宜繁』的方针执行审批工作,为合资格楼宇及相关前线员工提供财政支援。」 监管局亦已大致完成相关後续跟进及覆核审查工作。至於少量仍须跟进的个案,监管局会继续处理。监管局藉此机会呼籲已获批资助但尚未交回「发放津贴报告」的申请人尽快向监管局提交相关报告。 监管局已在「物管支援计划」专属网站https://aspm.pmsahk.org.hk/?lang=zh-hans 及https://aspm2.pmsahk.org.hk/?lang=zh-hans 内提供「已获批资助物业名单」供公众查阅。   完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制订《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及 《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操守守则》及 相关《良好作业指南》

(香港 – 2020年12月30日)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第5(1)条制订的两份《操守守则》的草拟本,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守则及《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守则。而为了让物业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及专业地依循《操守守则》内所列明的各项指引,监管局同时制订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供牌照持有人依循行事。以上两项《操守守则》将於一月初刊宪生效。   《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守则 为让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更有效地处理物管服务的投诉,此《操守守则》提供了以下处理投诉的指引,包括: 投诉程序及制度; 委任负责人监察投诉的处理; 确认接获及记录投诉; 尽快处理投诉; 适时通知投诉人进度及结果,以及 妥善备存纪录及提供投诉资讯。   《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守则 为提升物管服务的质素及优化物管公司的管理和运作,此《操守守则》提供了有关控制物管业务的指引,包括: 设立有效控制业务的机制; 建立管理团队架构; 制定工作指引; 提供足够人手; 提供足够资源; 提供合适培训; 有效监察; 定期评估; 适当跟进行动; 备存纪录,以及 监督分判商。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有关《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为物管公司及从业员在处理投诉及公司运作的各项事宜方面提供了实务指引,目的是优化业界运作,鼓励业界更有效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物管服务。我在此呼籲业界积极支持及依循相关守则指南,携手推动业界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 监管局制订上述守则指南时,已谘询物管业界及业主组织意见,包括於12月4日举行网上聚焦小组会议,听取13个业界团体共20多位代表意见。有关业界及业主组织意见已适当於守则指南内反映。 有关《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可於监管局网页下载: https://www.pmsa.org.hk/s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监管局於物管业发牌制度今年8月推出时,已发出供持牌人遵守的《一般操守守则》。有关守则可於监管局网页下载: https://www.pmsa.org.hk/s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监管局随後会就其他物管範畴陆续发出不同的《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供业界作指引,包括: 处理代客户收取的款项; 物管公司的委任结束後须履行的责任; 就业主/法团会议委任代表的文书的处理; 向客户提供订明资料及财务文件; 防止贪污事宜; 应付紧急事故; 保障个人资料; 於物业进行棚架相关工作的管理; 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以及 於物业派发宣传刊物的管理等。   谢主席补充:「发牌制度自今年8月实施後,业界反映正面,截至昨日(12月29日),监管局已共发出超过1,30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 完 –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推出新网站

(香港 -ž 2020年12月18日)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全新设计网站(新网站)会于明天(12月19日)推出,以加强监管局与公众的联系沟通及提升网站使用人士的体验。有关网站域名亦同时更改为 pmsa.org.hk。   新网站 新网站加入了网页互动效果,透过主页展示的四大按钮(包括「发牌制度」、「规管」、「专业发展」及「信息中心」),使用人士可直接浏览监管局主要功能的最新信息,而主页的「最新消息」及新增的「宣传刊物」栏目可让使用人士更便捷浏览及/或下载监管局各项宣传及推广物品,包括宣传短片及单张等,大大提升网站使用人士的体验,让使用人士能更便捷搜寻所需的信息。 为加强公众人士与监管局的联系沟通,新网站于「联络我们」一栏中加设新功能,让公众人士可直接输入及发送查询内容,以便监管局有系统及有效率地处理各项查询。 除上述的优化网站设计和功能外,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登记册(升级版)亦同步推出。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截至昨日(12月17日),监管局共发出超过1,300个物业管理牌照。公众人士现可透过新网站查阅持牌物管公司及持牌物管人的数据,令业界运作的透明度增加,并加强监察及规管的成效,不但可带动整个物管行业朝着更专业化及优质化发展,亦为市民在选择物管服务时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及更佳保障。登记册(升级版)提供搜寻功能,方便易用,公众人士可以『牌照状况』、『持牌人名称』、『牌照号码』、『牌照类别』或公司持牌人及所管理的单位数量等选项搜寻所需信息。」   新网站域名 为配合未来发展及提升监管局对外形象,监管局在推出新网站的同时,其网站域名亦更改为pmsa.org.hk。新域名取名自监管局的英文简称「PMSA」,让公众人士可以监管局名称简易搜寻及浏览监管局网站。 监管局日后将因应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适时更新网站内容,并会不断优化网站的功能,从而提升公众人士使用网站的体验。如对监管局新网站及新域名有任何查询,请与监管局机构传讯组联络(电话:3696 1111或电邮 corpcomm@pmsa.org.hk)。   关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成立的法定机构,肩负规管在香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司及从业员和推动业界专业化的责任。监管局的目标是透过制订与执行一套符合香港情况的发牌规管制度及其他相应配套措施,鼓励和协助物业管理行业及其从业员朝着优质化与专业化发展。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的数据,请浏览www.pmsa.org.hk。   传媒查询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机构传讯组 电话:(852) 3696 1180 / 1181 传真:(852) 3696 1100 电邮:corpcomm@pmsa.org.hk     – 完 –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全力支持《施政报告》建议资助物业管理业界聘用青年人创造就业机会

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 行政长官今天发表2020年《施政报告》。「创造就业」方面,政府计划创造更多行业为本的就业机会,给有志投身相关行业的人,特别是近年毕业的青年人。相关行业包括物业管理业。政府会与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合作,资助聘用有意在物管业发展的青年人。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对《施政报告》的建议表示欢迎,并会全力支援政府落实有关计划。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自今年8月1日实施后,推动业界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业界反应正面。政府建议的「创造就业」计划可鼓励有志的青年人加入物管业,提升行业的专业化和吸引力,为业界培育更多人才及接班人,亦为青年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谢主席继续补充:「监管局会全力支持及配合,与业界包括大型物业管理公司携手协助落实有关计划。」   完

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下已发出逾1,000个物管牌照

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公布,由今年8月1日开始落实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至今已收到超过2,300宗牌照申请预约。截至昨日(11月18日),监管局共发出超过1,000个物业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发牌制度正式实施至今刚逾100天,监管局已发出超过1,000个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占60%,临时物管人牌照占40%。业界对发牌制度反应正面,我呼吁业界人士早日申领牌照,一起携手推动本地物业管理业朝着优质化和专业化发展。」 为给予业界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设有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期间,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选择,但不规定必须申领牌照。如物管从业员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可于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于临时牌照届满前完成修读监管局指明的课程(指明课程) ,便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规定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监管局已委托以下4间大专院校承办指明课程: (按英文名称顺序) 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 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上述院校开办的第一期指明课程已陆续开课,第一期课程共有超过560名学员报读,其中60%为公开招收的学员,另外40%为企业包班的学员(即个别物管公司直接与院校接洽为其辖下员工提供的指明课程)。 谢主席补充:「有关课程已纳入可获发还持续进修基金款项的课程名单内,而为方便业界人士报读,院校提供课程地点包括港岛、九龙及新界区。」 有关申领牌照的资讯 有关监管局指明课程的资讯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电邮:enquiry@pmsahk.org.hk 网页: 网页: https://www.pmsahk.org.hk/tc/ licensing/application/ procedure.html https://www.pmsahk.org.hk/tc/ professional_development/ specific_course/background.html     完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发逾900个物管牌照 今刊宪公布持牌人名单

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09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的规定,刊宪公布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下的持牌人名单,以供市民查阅。 发牌制度自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后,监管局至今已收到超过2,100个牌照申请预约。而截至昨日(11月12日),监管局共发出超过90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发牌制度正式实施至今三个月,业界反应正面,标志着发牌制度普遍获业界欢迎。刊宪公布持牌人名单有助增加业界运作的透明度,加强监察和规管的成效,不但可带动整个行业朝着更专业化及优质化发展,亦为市民在选择委聘物管服务时提供更全面的资讯及更佳的保障。」 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登记册 除刊宪持牌人名单外,监管局亦按《物管条例》的规定备有网上登记册及实体登记册,提供牌照持有人,包括物管公司牌照、物管人牌照,以及临时物管人牌照的名单,让市民可随时查核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最新资讯。 网上登记册已于以下监管局网页内公布,并会不时更新有关资料,市民亦可亲身到监管局办事处查阅实体登记册。 网上登记册:https://www.pmsa.org.hk/sc/licensing-regime/registers-of-licensees/ 更多有关发牌制度的资讯及申领牌照的安排,请浏览以下监管局网页: 有关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的资讯 网页:https://www.pmsa.org.hk/sc/licensing-regime/about-licensing-regime/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电邮:lic@pmsahk.org.hk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管支援计划」 已批逾11亿元资助 相关覆检工作正积极进行

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截至昨日(10月28日),由民政事务总署委托监管局执行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包括「第一阶段」(私人住宅及商住两用楼宇)、「第二阶段」(私人工商业楼宇)及「优化计划」(延长合资格楼宇资助期及放宽前线物管员工资助名额))的审批资助已超过港币11亿元。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监管局已批出超过11亿元资助,惠及近4万幢楼宇及逾16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谢主席补充:「『物管支援计划』自今年3月推出以来,申请获批资助的金额已超出政府最初预计的10亿元,反映业界于疫情下对资助的需求殷切。监管局一直采取「宜松不宜紧」、「宜快不宜慢」及「宜简不宜繁」的方针执行审批工作,为合资格楼宇及相关前线员工提供财政支援。 」 监管局已大致完成所有审批及发放资助工作,并已开展后续跟进工作,包括进行随机覆核及审查,以确保获审批的资助能妥善发放予前线物管员工。监管局借此机会提醒获批资助的申请人,须尽快填写监管局指定的「发放津贴报告」表格,以记录实际获发资助的员工资料。有关文件须提交监管局作覆核及审计。 谢主席再补充:「为确保前线员工确实获取「抗疫辛劳津贴」,监管局已作出跟进,包括随机抽选部分受惠楼宇进行实地覆核,审查相关文件纪录(包括受惠前线物管员工收妥资助的签收表格)及面见相关受惠前线物管员工。 」 若监管局进行调查后发现有蓄意或存心虚报资料或隐瞒任何事项情况,或错误引导监管局以获取资助及/或以欺骗手段不诚实地取得任何金钱利益,该申请人可被检控。 为了维持「物管支援计划」运作及拨款的透明度,监管局先后已就相关执行工作共发出了11篇新闻稿,让公众知悉有关审批拨款进度,同时亦在「物管支援计划」专属网站< a href=”https://aspm.pmsahk.org.hk/”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noreferrer”>https://aspm.pmsahk.org.hk/ 及https://aspm2.pmsahk.org.hk/ 内提供「已获批资助物业名单」及相关最新资讯。此外,监管局亦已将上述执行「物管支援计划」工作进度的资讯撮要,主动向以电话或电邮向监管局作出查询的人士发放,方便查询人士了解有关情况,并减低查询人士要进一步作查询的需求。   完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2019–20周年报告》提交立法会省覧 积极落实各项筹备工作 全力推行物管发牌制度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2019–20周年报告》(《周年报告》)经已按《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完成编印,并于今天提交立法会省览。 《周年报告》概述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由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主要工作及未来发展计划。年内,监管局的工作主要环绕落实「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的各项筹备工作,当中包括积极与不同持份者接触沟通,并在考虑各方建议后优化「发牌制度」相关附属法例条文,以呈交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立法程序通过。此外,监管局于年内亦制订了「认可专业团体」的审批准则,并公布首批「认可专业团体」名单。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业管理(物管)业界「发牌制度」已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监管局至今已接收超过1,500个牌照申请,并已发出近65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牌照,反映业界支持落实「发牌制度」,推动业界朝专业化优质化发展。 」 物管业「发牌制度」设有三年过渡期。未能符合「发牌制度」下有关持牌准则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要求,但拥有相关物管工作经验的物管从业员,可在过渡期内申领「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临时牌照),并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完成监管局的「指明课程」,便可申领正式牌照。 谢主席补充:「监管局已委托四间大专院校,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按英文字母排序)承办监管局「指明课程」。各院校已相继推出「指明课程」,上课地点包括香港岛、九龙及新界,尽量方便学员。此外,各院校亦已申请将其「指明课程」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内。 」 谢主席进一步补充:「除各院校就「指明课程」公开招生外,另有物业管理公司直接与个别院校安排企业包班,为其辖下员工提供「指明课程」,显示业界积极培训属下员工,于「发牌制度」下朝专业化优质化发展。 」 另外,香港今年各行各业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倡导者,监管局接受了民政事务总署委托,负责执行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设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为合资格的楼宇及物业管理业的前线工作人员提供财政支援。 《周年报告》亦有详述有关工作。 《周年报告》已上载监管局网页,市民可浏览以下连结: 2019-20 周年报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