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修订日期: 2019 年 12 月 13 日
依据拟订的发牌制度及附属法例草拟文本中规定持有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的人士必须是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不时认可的专业团体的会员,监管局已决定认可以下五个专业团体(按英文字母排序):
- 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亚太分会
- 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
- 香港设施管理学会
- 香港房屋经理学会
- 香港测量师学会
以上专业团体的指定会籍及组别/专业领域(如适用)的会员将被视为符合有关的持牌准则。监管局将适时公布最新的认可专业团体名单,详情请浏览监管局网站www.pmsahk.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