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正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已按《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规定完成编印《物业管理业监管局2020–21周年报告》(《周年报告》),并于今天提交立法会省览。
《周年报告》概述了监管局由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主要工作及未来发展计划。落实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的《物业管理服务(发牌及相关事宜)规例》(《规例》)已于年内提交立法会,并顺利通过「先订立、后审议」的立法程序。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1日按《物管条例》及《规例》正式实施,为香港物管业发展奠下新的里程碑。
为配合实施发牌制度,监管局于2020–21年内制定了不同物管范畴的《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为业界运作提供实务指引,提升业界专业水平;开设「监管局指明课程」(指明课程),让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准则的物管从业员可首先申领临时牌照,然后报读指明课程,而成功完成课程后即可申领正式牌照,以符合法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同时亦执行了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持计划」,为前线物管员工提供财政支持,以肯定和鼓励物管业界齐心抗疫。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截至2021年9月底,监管局共发出了4千多个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推出了七份《操守守则》及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而指明课程亦累计开办了49班合共招收近1,500名学员。」
谢主席补充:「此外,监管局亦已超额完成执行『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持计划』,总共批出及发放超过港币11亿元资助,惠及近4万幢楼宇及逾16万名前线物管员工。」
监管局展望未来会继续针对业界的运作需要制订不同物管范畴的《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为业界行事持正提供更多及更全面的实务指引;同时会开展「持续专业发展计划」,鼓励业界从业员培养持续进修文化,提升专业水平。监管局亦会检讨处理牌照申请的工作,藉以优化服务水平及提升审批工作效率,让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更便利申领牌照。
在物管业发牌制度下,于香港为有公契的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这些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担任管理或监督角色的物管人,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须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按《物管条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
《周年报告》已上载监管局网页,市民可浏览以下连结:
https://www.pmsa.org.hk/wp-content/uploads/PMSAAR2020-21_S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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