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09时正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的规定,刊宪公布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下截至1月31日的持牌人名单,以供公众查阅。有关名单载有超过1,850个包括持牌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持牌物业管理人(物管人)的资料。
自2020年8月1日发牌制度正式实施后,监管局至今收到接近3,300个牌照申请预约。而截至昨日(2月18日),监管局共发出超过2,00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发牌制度正式实施半年,监管局已发出超过2,000个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约占54%,临时物管人牌照约占46%。」
谢主席补充说:「刊宪公布持牌人名单及数据有助增加业界运作的透明度,加强监察和规管成效,不但可带动整个行业朝着专业化及优质化发展,亦为公众在选择委聘物管服务时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及更佳的保障。」
为让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设有3年过渡期。物管从业员如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须于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于临时牌照届满前完成修读监管局的指明课程(指明课程),便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规定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监管局已委托了4间大专院校承办指明课程,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指明课程自去年10月开始已陆续开课,至今开办共9班公开招生班别及10班企业包班(即由个别物管公司直接与院校接洽,为其辖下员工提供指明课程),学员人数共超过600人。
谢主席表示:「预计首批监管局指明课程的学员在本月完成课程毕业后,持临时物管人牌照的毕业学员会随即申请正式物管人牌照,届时发牌数目会相应增加。」
4间院校的指明课程均已纳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的课程名单」内,学员修毕课程后可申请持续进修基金资助课程费用。4间院校提供课程地点包括港岛区、九龙及新界,尽量方便学员选择地点上学。
有关申领牌照的信息 |
有关监管局指明课程的信息 |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
|
网页: https://www.pmsa.org.hk/sc/ |
网页: https://www.pmsa.org.hk/sc/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