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0分
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总会)于今天到访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办事处,与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会面交流,而总会辖下26位会员并集体提交临时物业管理人(物管)(一级)牌照申请。
萧如彬表示:「监管局衷心感谢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辖下会员集体申领牌照,以实际行动支持物管业发牌制度。香港物管业的发展愈趋专业,带动物业界持份者如地产代理业等申请牌照,促使行业朝专业化及优质化发展。发牌制度下的三年过渡期(至2023年7月底)只剩下不足400天,为确保相关物管公司及从业员在过渡期完结前能成功申领牌照,于过渡期后能无间断地继续提供物管服务,监管局呼吁业界人士尽早作出牌照申请。」
在发牌制度下,物管从业员如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有相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可于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于临时牌照有效期内成功修毕为配合落实发牌制度而开设的「监管局指明课程」(「指明课程」),即可在未有相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将与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为上述申请临时牌照的会员举办「指明课程」。上述会员成功修毕「指明课程」后将可申领正式物业管理人牌照。
物管业发牌制度自2020年8月1日实施至今,监管局已发出近7,500个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牌照占64%,临时物管人牌照占36%。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须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按法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
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辖下26位会员集体提交临时物业管理人(一级)牌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