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2019–20周年報告》(《周年報告》)經已按《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完成編印,並於今天提交立法會省覽。
《周年報告》概述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由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的主要工作及未來發展計劃。年內,監管局的工作主要環繞落實「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的各項籌備工作,當中包括積極與不同持份者接觸溝通,並在考慮各方建議後優化「發牌制度」相關附屬法例條文,以呈交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立法程序通過。此外,監管局於年內亦制訂了「認可專業團體」的審批準則,並公布首批「認可專業團體」名單。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業管理(物管)業界「發牌制度」已於今年8月1日正式實施,監管局至今已接收超過1,500個牌照申請,並已發出近65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牌照,反映業界支持落實「發牌制度」,推動業界朝專業化優質化發展。」
物管業「發牌制度」設有三年過渡期。未能符合「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但擁有相關物管工作經驗的物管從業員,可在過渡期內申領「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臨時牌照),並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內完成監管局的「指明課程」,便可申領正式牌照。
謝主席補充:「監管局已委托四間大專院校,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按英文字母排序)承辦監管局「指明課程」。各院校已相繼推出「指明課程」,上課地點包括香港島、九龍及新界,盡量方便學員。此外,各院校亦已申請將其「指明課程」納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
謝主席進一步補充:「除各院校就「指明課程」公開招生外,另有物業管理公司直接與個別院校安排企業包班,為其轄下員工提供「指明課程」,顯示業界積極培訓屬下員工,於「發牌制度」下朝專業化優質化發展。」
另外,香港今年各行各業受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作為物業管理行業的倡導者,監管局接受了民政事務總署委托,負責執行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設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為合資格的樓宇及物業管理業的前線工作人員提供財政支援。《周年報告》亦有詳述有關工作。
《周年報告》已上載監管局網頁,市民可瀏覽以下連結:
2019-20 周年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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