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明課程」內容
「指明課程」(第1級)*
課程大綱
「指明課程」採用以下四個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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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時數 36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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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時數 36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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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時數 24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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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時數 24 小時 |
學銜
證書
課程總面授時數
不少於120小時
修業期
5至9個月
學費上限
港幣20,000元
班別人數
每班人數設定上限為60人
入學要求
承辦院校會優先預留學額
予臨時牌照持有人報讀
教學語言
以中文為主,輔以英文; 專業名詞及法例用詞以中英對照
課程評核
- 學員於每個單元均須達到最少百分之 80 的聽課出席率;
- 學員須完成院校於每個單元安排的所有評核活動,並於總評核活動中取得整體分數的百分之50, 或院校所規定的課程較高評核要求的百分比率(以較高者為準);及
- 評核活動包括筆試、個人作業、短篇寫作、案例研究、小組專題研習等;在「筆試」的項目須佔總評核活動的百分之15至25的比例。
「指明課程」(第2級)*
課程大綱
「指明課程」採用以下四個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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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時數 20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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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時數 20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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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時數 30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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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面授時數 10 小時 |
學銜
證書
課程總面授時數
不少於80小時
修業期
3至9個月
學費上限
港幣12,800元
班別人數
每班人數設定上限為60人
入學要求
承辦院校會優先預留學額
予臨時牌照持有人報讀
教學語言
以中文為主,輔以英文; 專業名詞及法例用詞以中英對照
課程評核
- 學員於每個單元均須達到最少百分之 80 的聽課出席率;
- 學員須完成院校於每個單元安排的所有評核活動,並於總評核活動中取得整體分數的百分之50, 或院校所規定的課程較高評核要求的百分比率(以較高者為準);及
- 評核活動包括筆試、個人作業、短篇寫作、案例研究、小組專題研習等;在「筆試」的項目須佔總評核活動的百分之15至25的比例。
*請參考「指明課程」承辦院校的官方網頁以了解相關課程的詳盡資料。
「指明課程」承辦院校
(按英文字母排序)
從業員可根據各院校的學術背景、師資口碑、課程設計、上課地點和學費,才選擇報讀的院校,以配合物業管理從業員工作的靈活性。「指明課程」會於有關發牌制度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六個月內推出,有關承辦院校最新課程資訊,請見下表。
承辦院校註1 (按英文字母排序) | 承辦院校聯絡資料 (查詢電話及電郵) | 「指明課程」(第1級) | 「指明課程」(第2級) |
物業管理證書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註2 | 物業管理證書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註2 | ||
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 電話 | 瀏覽課程資料 | 瀏覽課程資料 |
香港都會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 | 電話 | 瀏覽課程資料 | 瀏覽課程資料 |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 電話 電郵 | 瀏覽課程資料 | 瀏覽課程資料 |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 電話 | 瀏覽課程資料 | 瀏覽課程資料 |
註1:四間承辦院校現已成功將「指明課程」納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 。
註2:「指明課程」在資歷名冊及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 」下的註冊課程名稱。詳情可在相關網頁的課程搜尋器內輸入註冊課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