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於監管局辦事處頒發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下首批物業管理人牌照。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副主席許智文教授及監管局成員一同出席頒發儀式,見證及頒發首批正式及臨時物管人(第1級)、(第2級)牌照予合乎資格的物管從業員。
謝主席表示:「批出首批25個物管人牌照,標誌着香港的物業管理業發展踏進新里程。我呼籲業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領牌照,與監管局攜手推動業界朝著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公眾提供更優質及專業的物管服務。」
儀式上,大部分獲發牌照人士認為,申請牌照的手續簡單方便,批核便捷有效率。成功申領臨時物管人牌照的從業員表示,已計劃修讀「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然後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自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1日實施後,截至昨日(8月19日),監管局共收到逾700宗有意申領牌照的登記,並已成功收取了超過300個申請的文件,反映了業界對發牌制度的支持。
發牌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業管理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發牌制度設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及「物業管理人牌照」。為令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的過渡期。過渡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選擇,但並不規定必須領牌。
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透過監管局網站預約和遞交牌照申請。有關發牌制度的資訊及申領牌照的安排,請瀏覽以下監管局網頁:
有關物業管理業的發牌制度的資訊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網頁: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licensing.html
附圖: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右)及監管局成員(左)頒發首批牌照予合乎資格的物業管理從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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