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的發牌制度(發牌制度)已於2020年8月1日起實施,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業管理(物管)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其從業員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物管人)可透過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網站預約和遞交牌照申請。
為鼓勵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領牌照,監管局昨天透過視像會議與多家地產發展商包括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南豐集團、會德豐地產等的代表會面,就其轄下的物管公司申領物管公司牌照,以及其職員申領物管人牌照的各項細則進行介紹講解,並解答其對發牌制度及相關持牌準則的問題,並就不同議題作出深入討論。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自發牌制度於月初實施後,短短兩星期內監管局已收到超過600個申領物管公司/物管人牌照的預約,而其中近200個個案已遞交申請文件,反映了業界對發牌制度的支持。我在此呼籲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領牌照,與監管局攜手推動業界朝更專業化及優質化發展。」
此外,監管局於7至8月期間,已安排32個網上簡介會,向超過30家物管公司及專業學會講解發牌制度的細節,當中包括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等。
物業管理業的發牌制度下設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及「物業管理人牌照」。為令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實施後設有3年過渡期。過渡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選擇,但並不規定必須領牌。
有關發牌制度的資訊及申領牌照的安排,請瀏覽以下監管局網頁:
有關物業管理業的發牌制度的資訊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網頁: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licensing.html
附圖: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先生(中),連同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先生(右)及總經理(規管事務)張嘉賢先生(左)以視像會議與地產發展商代表會面,解釋物管業發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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