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明天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刊憲公布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截至2022年10月31日的持牌人名單。
截至今天(11月24日),監管局已發出近10,0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佔66%,臨時牌照佔34%。物管公司方面,已有400多間公司申領牌照,而其中逾210間已成功獲發牌。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尚餘200多天便會完結,物管公司及從業員應事不宜遲,盡早申領牌照。隨着發牌制度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受及支持,愈來愈多物管公司加快步伐申領牌照以符合參與聘用物管服務的招標要求或續約條件,而市場上包括政府部門及很多公營機構均以監管局發出的物管人牌照作為接納物管從業員參與不同工作的標準。」
今次刊憲的持牌人名單(截至2022年10月31日)載有共9,075個持牌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的資料,以供公眾查閱。
業主組織及公眾可透過以下途徑查核持牌物管公司、物管人(第1級)及(第2級)正式及臨時牌照持有人的資料,包括公司名稱/物管人姓名及牌照號碼:
- 持牌人登記冊(網上版)— 可瀏覽監管局網站 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或
- 持牌人登記冊(原版)— 於監管局辦事處(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8樓806-8室)辦公時間內閱覽。
監管局早前推出了「預約領牌計劃」,物管公司可透過「物管公司牌照申領專線」(3696 1157)預約由現時至明年5月底期間的合適時段提交牌照申請,以便利物管公司於過渡期完結(即2023年7月31日)前有序分流領取牌照,於過渡期後符合法例要求持牌,為市民繼續無間斷提供專業物管服務。
謝主席強調:「假如物管公司選擇於明年5月底以後才遞交牌照申請,監管局將不能保證可於明年7月31日前發出牌照。如果物管公司屆時尚未能領牌,將要面對過渡期完結後無法符合法例要求,以至未能繼續提供物管服務的風險。」
在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