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已批出逾9億3千萬元資助

2020年9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截至昨日(9月2日),由民政事務總署委托監管局執行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包括「第一階段」(私人住宅及商住兩用樓宇)、「第二階段」(私人工商業樓宇)及「優化計劃」(延長合資格樓宇資助期及放寬資助名額))已審批資助超過港幣9億3千萬元。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目前監管局已批出超過9億3千萬元資助,惠及近4萬幢樓宇及逾14萬名前線員工。監管局會致力盡快完成餘下申請的審批工作,支持業界應對疫情挑戰。」 監管局現階段除繼續處理餘下申請的工作外,亦已開展相關後續跟進工作,包括進行隨機覆核,以確保獲審批的資助妥善發放予前線物管員工。 監管局藉此機會提醒獲批資助的申請人,須盡快填寫監管局指定表格的「發放津貼報告」,以記錄實際獲發資助的員工資料。有關文件須保留最少12個月,並提交監管局,以作覆核及審計用途。 若監管局進行調查後發現有蓄意或存心虛報資料或隱瞞任何事項情況,或錯誤引導監管局以獲取計劃的資助及/或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任何金錢利益,則申請人可被檢控。 如對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與監管局聯繫: 「物管支援計劃」聯繫方式: 電話:(852) 3696 1156/3696 1166 電郵:aspm@pmsa.org.hk   完

首月實施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 業界反應正面 接獲超過900宗申領牌照登記

2020年9月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自2020年8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截至昨日(8月31日),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共接獲超過900宗預約申領牌照登記。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至今已發出近90個物業管理人牌照,而預約申領牌照中已有超過600宗個案完成遞交申請文件手續,相關申請正在積極處理中。」 發牌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業管理服務業而設的規管制度及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為令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的過渡期。於過渡期內,未能符合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但擁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經理級及主任級),可先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並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監管局的「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申領正式牌照。 監管局已委托下列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 (按英文名稱順序) 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 上述院校將會陸續就「指明課程」進行招生工作,並已申請將有關課程納入可獲發還持續進修基金款項的課程名單內,而課程會於今年第4季內開展。提供課程地點會包括港島、九龍及新界,盡量方便業界人士報讀。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補充:「發牌制度下,持有『物業管理人牌照』的其中一個準則是具備相關物業管理經驗,申請人需就此提交證明。我在此呼籲物管公司積極支持落實發牌制度的工作,為其現任或前任僱員在申請領牌時提供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 有關物業管理經驗證明僅屬客觀事實陳述,由僱主公司內負責人事工作職員簽發即屬可接納,而提供證明時可參考監管局提供的範本(https://www.pmsa.org.hk/files/licensing/Work_Experience_chinese.pdf),亦可致電3696 1111或電郵至lic@pmsa.org.hk向監管局查詢。 為加強宣傳發牌制度,鼓勵業界申領牌照,監管局已製作電視宣傳短片,以輕鬆手法介紹發牌制度。有關宣傳短片及相關宣傳聲帶短期內會在各電視電台播放。此外,亦可於監管局網站瀏覽 https://youtu.be/ZCK7y61540U。 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現可透過監管局網站進行預約及遞交牌照申請的手續。有關發牌制度的資訊及申領牌照的安排,請瀏覽以下監管局網頁: 有關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的資訊 網頁: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licensing.html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lic@pmsa.org.hk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已批出逾8億5千萬元資助

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截至昨日(8月26日),由民政事務總署委托監管局執行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包括「第一階段」(私人住宅及商住兩用樓宇)、「第二階段」(私人工商業樓宇)及「優化計劃」(延長合資格樓宇資助期及放寬資助名額))已審批資助超過港幣8億5千萬元。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本著『宜鬆不宜緊』、『宜快不宜慢』及『宜簡不宜繁』的方針進行審批工作,冀望合資格樓宇及其前線物管員工能盡快受惠;現時已批出超過8億5千萬元資助,惠及近4萬幢樓宇及逾13萬5千名前線員工。」 監管局現階段除繼續處理申請工作外,亦已開展相關後續跟進工作,包括準備進行隨機覆核,以確保獲審批的資助妥善發放予前線物管員工。 監管局藉此機會提醒獲批資助的申請人,須盡快填寫監管局指定表格的「發放津貼報告」,以記錄實際獲發資助的員工資料。有關文件須保留最少12個月,並提交監管局,以作覆核及審計用途。 若監管局進行調查後發現有蓄意或存心虛報資料或隱瞞任何事項情況,或錯誤引導監管局以獲取計劃的資助及/或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任何金錢利益,則申請人可被檢控。 如對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與監管局聯繫: 「物管支援計劃」聯繫方式: 電話:(852) 3696 1156/3696 1166 電郵:aspm@pmsa.org.hk   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批出首批物管人牌照

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於監管局辦事處頒發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下首批物業管理人牌照。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副主席許智文教授及監管局成員一同出席頒發儀式,見證及頒發首批正式及臨時物管人(第1級)、(第2級)牌照予合乎資格的物管從業員。 謝主席表示:「批出首批25個物管人牌照,標誌着香港的物業管理業發展踏進新里程。我呼籲業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領牌照,與監管局攜手推動業界朝著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公眾提供更優質及專業的物管服務。」 儀式上,大部分獲發牌照人士認為,申請牌照的手續簡單方便,批核便捷有效率。成功申領臨時物管人牌照的從業員表示,已計劃修讀「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然後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自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1日實施後,截至昨日(8月19日),監管局共收到逾700宗有意申領牌照的登記,並已成功收取了超過300個申請的文件,反映了業界對發牌制度的支持。 發牌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業管理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發牌制度設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及「物業管理人牌照」。為令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的過渡期。過渡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選擇,但並不規定必須領牌。 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透過監管局網站預約和遞交牌照申請。有關發牌制度的資訊及申領牌照的安排,請瀏覽以下監管局網頁: 有關物業管理業的發牌制度的資訊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enquiry@pmsa.org.hk 網頁: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licensing.html 附圖: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右)及監管局成員(左)頒發首批牌照予合乎資格的物業管理從業員。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已批出逾7億元資助

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截至昨日(8月17日),由民政事務總署委托監管局執行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包括「第一階段」(私人住宅及商住兩用樓宇)、「第二階段」(私人工商業樓宇)及「優化計劃」(延長合資格樓宇資助期及放寬資助名額))已審批資助超過港幣7億元,惠及近39,000幢樓宇及逾12萬名前線物業管理員工。 監管局現階段除繼續處理申請工作外,亦已開展相關後續跟進工作,包括準備進行隨機覆核,以確保獲審批的資助妥善發放予前線物管員工。 監管局藉此機會提醒獲批資助的申請人,須盡快填寫監管局指定表格的「發放津貼報告」,以記錄實際獲發資助的員工資料。有關文件須保留最少12個月,並提交監管局,以作覆核及審計用途。 若監管局進行調查後發現有蓄意或存心虛報資料或隱瞞任何事項情況,或錯誤引導監管局以獲取計劃的資助及/或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任何金錢利益,則申請人可被檢控。 如對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與監管局聯繫: 「物管支援計劃」聯繫方式: 電話:(852) 3696 1156/3696 1166 電郵:aspm@pmsa.org.hk   完

積極加強溝通 協助業界申領牌照

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的發牌制度(發牌制度)已於2020年8月1日起實施,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業管理(物管)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其從業員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 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物管人)可透過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網站預約和遞交牌照申請。 為鼓勵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領牌照,監管局昨天透過視像會議與多家地產發展商包括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南豐集團、會德豐地產等的代表會面,就其轄下的物管公司申領物管公司牌照,以及其職員申領物管人牌照的各項細則進行介紹講解,並解答其對發牌制度及相關持牌準則的問題,並就不同議題作出深入討論。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自發牌制度於月初實施後,短短兩星期內監管局已收到超過600個申領物管公司/物管人牌照的預約,而其中近200個個案已遞交申請文件,反映了業界對發牌制度的支持。我在此呼籲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領牌照,與監管局攜手推動業界朝更專業化及優質化發展。」 此外,監管局於7至8月期間,已安排32個網上簡介會,向超過30家物管公司及專業學會講解發牌制度的細節,當中包括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等。 物業管理業的發牌制度下設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及「物業管理人牌照」。為令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實施後設有3年過渡期。過渡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選擇,但並不規定必須領牌。 有關發牌制度的資訊及申領牌照的安排,請瀏覽以下監管局網頁: 有關物業管理業的發牌制度的資訊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電郵:enquiry@pmsa.org.hk 網頁: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licensing.html 附圖: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先生(中),連同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先生(右)及總經理(規管事務)張嘉賢先生(左)以視像會議與地產發展商代表會面,解釋物管業發牌制度。   完

物業管理業《一般操守守則》今天刊憲

2020年8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0分 隨着物業管理業的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1日正式實施,為達至有效規管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避免違反發牌制度下的持牌準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第5(1) 條發出的《一般操守守則》(《守則》)。有關《守則》已於今天刊憲。 監管局考慮了公眾人士對物業管理(物管)服務的關注而擬訂《守則》,為業界提供一般的實務指引,藉以提升業界提供物管服務的專業能力。擬訂《守則》時監管局已諮詢業界的意見。 雖然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不會僅因違反《守則》內的條文而招致任何法律責任,但在相關法律程序或紀律聆訊過程中,《守則》可獲接納為證據,而有否違反《守則》的證明可作為裁斷有關程序/聆訊中受爭議事宜的依據。監管局呼籲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採取積極措施,以符合守則內的指引。 除發出《一般操守守則》外,監管局隨後會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最佳做法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 處理與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有關的投訴; 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 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 應付緊急事故; 物管公司的委任結束後須履行的責任; 於物業進行棚架相關工作的管理; 向客戶提供有關財務文件; 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等。 有關《一般操守守則》及其他操守守則的資訊,可瀏覽以下監管局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coc.html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已批出超過5億4千萬元資助

2020年8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截至2020年8月4日,由民政事務總署委托監管局執行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物管支援計劃」)(包括「第一階段」(私人住宅及商住兩用樓宇)、「第二階段」(私人工商業樓宇)及「優化計劃」(延長合資格樓宇資助期及放寬資助名額))已審批資助超過港幣5億4千萬元,惠及超過38,000幢樓宇及超過10萬名前線物業管理員工。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管支援計劃』的申請期已於7月中結束,監管局自3月初計劃推出以來,共收到近13,000份申請及超過11,500份「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受惠樓宇根據「優化計劃」作出的優化申請,成功為超過10萬名前線物管員工提供財政支援。目前監管局正加緊進行餘下的審批工作(尚有約9,000份申請須處理),務求令更多的前線物管人員盡快受惠。」 監管局現階段除繼續處理申請工作外,亦已開展相關後續跟進工作,包括準備進行隨機覆核,以確保獲審批的資助妥善發放予前線物管員工。 監管局藉此機會提醒獲批資助的申請人,須盡快填寫監管局指定表格的「發放津貼報告」,以記錄實際獲發資助的員工資料。有關文件須保留最少12個月,並提交監管局,以作覆核及審計用途。 若監管局進行調查後發現有蓄意或存心虛報資料或隱瞞任何事項情況,或錯誤引導監管局以獲取計劃的資助及/或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任何金錢利益,則申請人可被檢控。 如對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與監管局聯繫: 「物管支援計劃」聯繫方式: 電話:(852) 3696 1156/3696 1166 電郵:aspm@pmsa.org.hk   完

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的發牌制度明日正式實施

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0分 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物管人)的發牌制度(發牌制度)會由明日(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促請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員早日申領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旨在推動香港物管業朝向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市民提供優質及專業的物管服務。我在此呼籲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員早日申領牌照。自宣布發牌制度8月1日正式實施後,至今已收到近400宗物管公司/物管人預約申領物管公司牌照/正式物管人牌照/臨時物管人牌照。我在此感謝業界對發牌制度的支持。」 為給予業界充足時間適應,在發牌制度實施日起設有3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選擇,但不規定必須申領牌照。謝主席補充:「未能符合發牌制度下學歷/專業資格要求但具指明物管經驗的物管人,可於過渡期內申領臨時牌照,然後修讀監管局指明的課程。完成課程後即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現時已有4間大專院校獲監管局委托承辦監管局指明的課程。」 預約及申領物管公司/物管人牌照的手續簡便,申請人可透過監管局網站 www.pmsa.org.hk 進行申請。 為了配合政府呼籲盡量減低新型冠狀病毒在社區擴散的風險,監管局辦事處現時只維持提供基本必須及有限度服務。一般服務如查詢等,會透過電話及電郵處理,但監管局辦事處接待櫃台會於辦公時間內,為已辧理預約提交物管牌照申請的人士提供牌照申請服務。 有關發牌制度的詳情,請瀏覽以下監管局網頁: 編號 項目 二維碼 編號 項目 二維碼 1. 「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4. 「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 2. 「物業管理人牌照」 5. 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 3. 過渡安排 6. 「監管局指明課程」   完

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的發牌制度正式實施 7月27日起可網上預約申領牌照

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公布,《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相關事宜)規例》已通過「先訂立、後審議」的立法程序,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的發牌制度(「發牌制度」)會由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物管人)由7月27日(星期一)起可透過監管局網站 www.pmsa.org.hk預約在8月1日或之後辦理申領牌照的手續。 「發牌制度」 「發牌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專為香港物管業而設的發牌規管制度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及協助物管業及從業員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發牌制度」下設兩類牌照: 「物業管理公司牌照」: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內所訂明的7類物管服務,若物管公司提供多過一個類別的物管服務便須申領「物管公司牌照」。持有物管公司牌照的準則,包括物管公司須聘用指定數目的全職持牌物管人。 「物業管理人牌照」:設有1級及2級兩個級別物管人牌照。凡物管人於物管公司擔任提供物管服務的管理或監督角色,便須根據持牌準則所列明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規定,以及指明工作經驗要求,申領「物管人牌照」,但前線物管工作人員則毋須申領牌照。申領1級牌照的物管人,必須持有「認可專業團體」的指定會員資格。監管局至今已認可了6個專業團體。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感謝監管局成員及行政辦職員為草擬「發牌制度」相關的附屬法例及落實「發牌制度」各項相關工作所付出的努力,與及業界各持份者和公眾對實施「發牌制度」的支持。我在此呼籲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領牌照,攜手帶動香港物管業朝向更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為市民提供優質及專業的物管服務。」 過渡安排 為給予業界充足時間適應,在「發牌制度」實施日(即2020年8月1日)起設有3年的過渡期。在此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選擇,但不規定必須申領牌照。非持牌物管公司/物管人在過渡期內可繼續經營/執業。過渡期內會有以下安排: 「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未能符合「發牌制度」下訂明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要求,但具指明物管工作經驗的物管人,可選擇於3年過渡期內申領長達3年有效期的臨時牌照。 「監管局指明課程」:臨時牌照持有人須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內完成「監管局指明課程」。在修畢課程後,可根據「物管人牌照」持牌準則內所列明的指明工作經驗,在毋須符合有關持牌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現時已有4間大專院校獲監管局委托承辦「監管局指明課程」。 有關「發牌制度」的詳情,請瀏覽以下監管局網頁: 編號 項目 二維碼 編號 項目 二維碼 1. 「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4. 「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 2. 「物業管理人牌照」 5. 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 3. 過渡安排 6. 「監管局指明課程」   完